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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右不过下午四五点,盛夏里的傍晚称句青天白日也不为过。
这个点的晚安祝福,对时澄月来说真是为时尚早。
她礼尚往来地回:“你也是。”
霞光投落的玄关处,林一砚睫毛一抬,平静目光里带着点微妙的跃跃欲试:“我会的。”
走出淮凌公馆,时澄月后知后觉地揉了揉自己的脖子。
她发现一件事情,林一砚每次接吻的时候都要掐她脖子,力道算不上重,甚至都没有用力,可不管一只手怎么放,另一只手永远贴着她的脖颈,大拇指在她下巴上来回摩挲,四指指腹则会轻按住脖子一侧。
像拿捏住她最脆弱的咽喉和血管,指尖生出獠牙,稍一用力,思绪便可随缺氧的大脑一起停摆。
时澄月心猿意马地想着,没有注意到身后二十七号楼的门缓缓打开。
林一砚手里转着钥匙圈,转身往另一个方向走。
当下的林一砚很忙。
要去哄妹妹,和那条小土狗了。
·
国庆假期结束,学生们陆陆续续回到学校。
学校社团和学生会招新活动如火如荼地行进着。
时澄月拒绝了和夏云巧一起报名学生会文娱部的想法。
摸着良心想想,世事变迁,社会进步,时澄月依然没有一颗为他人热情服务的心。
在这些眼花缭乱的社团中,时澄月在排球社和阿卡贝拉清唱社里短暂纠结了一下,最后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后者。
加入阿卡贝拉清唱社后,每天晚上的课余时光都开始变得有意义了。
她终于些许领略到了大学的有趣之处。
但是林一砚对此表示痛心疾首。
人无法将兴(兴趣的兴)与爱这两者平衡地置于一架天平之上。
有一方被当事人用心对待,就有另一方被惨淡忽视。
气人的是,他是后者。
悲愤欲绝被人抛弃的“林香莲”
看着身居豪华明月楼里的“时世美”
,决心想个办法让她收收心。
“运动会?”
夜风刮过,卷着树梢簌簌作响。
昏昧夜色里,时澄月抓着林一砚的衣角,习惯性倒着走,“你要参加呀?”
读高中的时候,她还记得别人说过,林一砚除了参加过一次高二的三千米长跑,其他体育项目都没有参加。
林一砚谎话张口就来:“没人报,只能我上了。”
“你报了什么?”
“三千。”
“三千?!”
天呐,她这位动不动就感冒发烧白白净净看着只会埋头读书的弱鸡男朋友行不行呀?
会不会在征战三千米的长途中猝死?
想到这里,时澄月眼里带难舍难分的情绪,她抹着眼角不存在的泪花:“你不会跑死吧?”
林一砚:“……应该不会。”
时澄月关切询问:“需要我来看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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