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乐景思考了很久新题材的选题,它必须要足够接地气,这样才能让百姓们有代入感,同时还要有足够的趣味性,这样才能留住读者。
最后,也就是最重要的是这个题材要能够让读者们潜移默化间接受他的思想。
乐景想了很久,终于想起了穿越文这个题材。
自大文豪马克吐温写出了世界上第一本穿越小说《康州美国佬在亚瑟王朝》以来,接下来的一百多年里穿越小说一直长盛不衰,开辟出了不同的流派,其中华夏以穿越过去参与甚至改变历史的穿越小说最为流行,这类穿越小说的鼻祖公认是黄大佬的《寻秦记》。
主角项少龙穿越战国时代与各种历史人物相知相交,参与、影响历史的故事对于当时的民众来说不亚于一剂强力兴奋剂,时隔多年还被人津津乐道。
穿越文在后世屡见不鲜,已经是烂大街的套路了,可是在现在这个文娱不发达的时代,还是不折不扣的新颖题材,一定能脱颖而出,打响知名度。
在后世那个娱乐大爆炸的年代,乐景着实看过不少穿越历史小说,其中很多优秀作品里作者都会对改变后历史的发展进行合理的推演,对后续的政治文化发展做出合理探讨,读来颇为引人深思,也很有趣。
对于通俗小说来说,有趣就足够了。
乐景想写的就是这样一个故事,一个波澜壮阔、跌宕起伏、一波三折却妙趣横生的穿越类历史演义故事。
他想在文章内部对国家政治制度进行不成熟的探讨,他想把他自百年后得来的先进经验通过小说剧情传达给读者。
乐景是个清黑,信奉起点治理名言——穿清不造反,菊花套电钻。
所以按照他的想法,他是很想写一本穿越明朝改变历史铸就铁血大明的穿越小说,不过也只是想想罢了,他还是有理智的。
这里毕竟是民国,是一个处在历史转角点的国家。
变法与尊古,开明与保守,先进与落后,文明与野蛮……种种矛盾的特质在这个国家共存,交汇碰撞在一起才开出了耀眼的思维火花,才最终形成了华夏历史上继百家争鸣后又一次的思想变革运动。
因为时代原因和历史知识储备量问题,乐景注定不可能写一部穿越真实王朝改变真实历史的穿越小说,一来大清才亡没多久,不少遗老遗少还活跃在政治舞台,乐景敢写这种“禁书”
(先不论会不会有报社杂志敢登),下一刻他们就敢派人刺杀他;二来乐景在现代并没有系统的学习过相关知识,他目前的知识储备在那些文化大师面前不过班门弄斧,贸然写出来也不过都是漏洞惹人笑话罢了。
这种情况下,架空时代就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了。
因为是架空,里面的一切设定都以乐景的描述为准,也就不怕考究党挑刺了。
而且架空王朝也会降低文章内容的敏感性,让他的文章不会轻易成为禁书被政府封掉。
文章的题目他也想好了,就叫做——《王朝崛起》。
名字非常简单粗暴,就是为了迎合市场和受众。
其实要不是怕被政府当做反书给禁掉,乐景更倾向于起名为《造反成功后》。
至于主角的人选,为了避免太过惊世骇俗,乐景打算设置成一位民国大学教授,一位理论主张和当前时代格格不入,却在穿越后的时空里大放光彩的时代先行者。
确定了文章的大概脉络后,乐景一下子文思泉涌,一口气写了一个上午,若不是李淑然喊他去吃饭,他还不知已经过去那么久了呢!
他锤了锤酸疼的腰,站起来只觉一阵头晕眼花,不免在心里再次感慨起这个身体的孱弱。
他如今不过十六岁,但是就身体素质而言还比不上一些四十多岁的中年人。
他拿起文稿吹干上面未干的墨迹,把它们小心收好。
他这一上午成果颇丰,已经写了将近五千字,这样的话他大概一星期就能攒够五万的稿子。
《王朝崛起》作为一部长篇连载通俗小说,自然不可能像《鼠眼看人低》般任性地选择周更,乐景对其定下的标准就是日更。
这样下来对于他的身体而言就会是一个沉重的负担,所以他如今只能尽力多攒点稿子了。
《王朝崛起》这般的简单粗暴的爽文自然对不上《文学报》路子,所以他这次打算另起个笔名向别的报社投稿。
报社他已经选好了,是《北平小说报》,这是一家北平当地的报纸,上面刊登连载了不少流行的通俗小说。
顾汐的第一次被一个陌生男人夺走,她逃之夭夭而他非她不娶她被迫顶替姐姐嫁给一个活不过三十岁还不能人事的病秧子,哼,谁说他不能人事的出来挨打!他就是那个跟她睡了之后还乐不思蜀的坏男人!...
卧槽!这是什么情况?不过是去买了个早餐掉到了下水道,竟然就华丽丽的穿越了?而且还穿成了一只白莲花!搬弄是非,抹眼泪,黑的能说成白的,虽说混的风生水起,可人人恨不得自己死,苏陌表示她也不喜欢白莲花。可为了保命,她必须上斗姨娘,下斗庶姐,直把整个丞相府闹得鸡犬不宁。谁特么的敢欺辱她,一顿拳头,势必打的你满地找牙。谁特么的敢算计她,一枚银针,势必让你小命不保。可是,谁能告诉她这只帅锅到底从哪儿来的?为毛半夜钻她的房,爬她的床?丫头,本王有点儿冷,快点儿乖乖来本王的怀里,让本王暖暖。小囧其他作品王爷养成APP倾城小太监,替身娇妻总裁轻点宠,限时婚约前夫入戏别太深,强欢索爱凌少的心尖宠...
九曲黄河,万里烽烟。重生韩遂之子,立志争霸三国。各位看官,若是本书可以勾起您的三国情怀,哪怕就一丝一毫。那老九斗胆请您收藏拙作,感激不尽。...
...
她是上天的宠儿,安氏企业的千金大小姐,却被男友背叛,导致家破人亡,再睁眼不仅重生了,还是在床上?为复仇而筹划计谋?卷土重来,风生水起,今世她要彩排做主角,渣男们,都去火星吧!...
燕赤王朝诞下了第一个小公主,据说奇丑无比,精神失常,陛下有旨,将宁妃母女打入冷宫,不得扰乱宫中正常生活!第一次见面,一个两岁的宝宝的从池塘里打捞了一条锦鲤,牙牙学语的问万岁爷泥是哪位勾勾(公公)呀?第二次见面,一个三岁的小娇包误闯进了御花园,中断了臣子们的议政,她把藏在兜里的酸杏递给了万岁爷尝这是茶茶吃过最好吃的果子啦,给勾勾次。不久后宫中就发生了一件稀罕事,从不喜欢小孩子的万岁爷居然下旨,掘地三尺都要找到一个爱吃酸杏的三岁小女孩!万岁爷气的把金銮殿砸了,朝堂上下所有太监吓得魂都没了,李公公说道陛陛下,还有一个地方没找后来,当万岁爷的怀里抱了一个软糯的小包子时权臣不篡位了,妃子不争宠了,齐齐磕燕赤王朝的小公主不香吗!万岁爷怀里的小包子还没焐热,反派皇叔和皇兄们通通坐不住了,所有人都为争抢小公主陷入了水深火热种时不好啦!不好啦!邻国的沙雕皇子又把小公主偷走做宠妃啦!娇糯软包小公主vs沙雕恋爱脑皇子,1v1...